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25   访问量:

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道专委,市道专委各成员单位:

2018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道专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扫雷”行动,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圆满完成了道路安全隐患“清零”任务,确保了2018年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南昌市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市道专委南昌市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就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4月至5月为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阶段。各地道专委、市道专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对辖区所有的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全面、滚动、常态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摸清道路安全隐患底数。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一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二是国省道、县乡道上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路段,以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并缺乏安全设施的路段;三是国省道主干线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未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乡道道口处未设置减速带,以及存在遮挡视线障碍物的平交路口;四是公路桥梁防撞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缺失、损坏;公路隧道内外车道、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是否连续渐变,隧道口及隧道内反光轮廓标是否完整醒目往年已排查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本次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范围,务求彻底。

二、系统评估,建立台账。各地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交部门要成立由工程技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实地分析调研,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交通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公安部交管局《隐患路段判定标准》、《长大下坡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的,请结合当地实际,选用最高要求的技术规范;同一标准规范中存在指标范围的,采用最高要求数值),结合交通工程设施设置、交通运行情况和交通事故特点、伤亡情况等,共同评估安全风险,查准隐患症结,确定隐患等级,研究治理措施,并分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基础台帐。各地公安交部门要及时将采集的道路安全隐患11项图文信息,录入“江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道路隐患模块中,建立电子信息台账。

三、科学治理,消除隐患。6月至8月为道路安全隐患大整治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一是要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研究治理措施,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安排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治理时限,落实治理资金,有序组织实施。二是要针对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是2018年底公安交部门排查出长大下坡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明确隐患类型、处治措施、完成时间等内容。四是要强化社会宣传提示,治理期间将治理计划和项目开竣工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一时治理不到位的隐患路段,要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加强交通组织疏导,强化巡逻管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结束后,交通运输、公路管理与公安交部门要对照隐患清单,联合检查验收,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25日前上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4月25日前上报市级督办路段相关信息联系人:刘斌079188160326。

 

 

 

 

 

南昌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