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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提醒:“老年代步车”禁止上路行驶!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11   访问量:

文章开头

小编先给大家看看

两个关于“老年代步车”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八旬老人开“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被撞,负全责

          2020年05月15日,熊某秋(82岁)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在抚河中路南浦路口由东往西行驶时,由于闯红灯,与陈某伟驾驶车牌号为赣AD568**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熊某秋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老人闯红灯过路口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车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二:一个“老年代步车”逆行,一个二轮电动车醉驾

         2019年2月6日**时**分,李某某驾驶“圣峰”牌无牌三轮电动车在湾里大道保利伴山小区段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遇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南昌L09**A两轮电动车在该路段由东向西行驶,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李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上面两个案例的中三轮四轮电动车

均是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

甚至一个驾驶人是八旬老人

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

可见一斑

据统计2018年以来

南昌市三轮、四轮电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46起,致5人死亡、45人受伤。

在我们身边仍不少人驾驶这种

车辆出行

有时甚至家长用来接接送孩子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常发生伤人事故

害人害已



针对这类“马路杀手”,南昌交警一直保持严管态势。无论是来代步,还是来接送孩上学放学,甚至对车辆进行改装在路上行驶,南昌交警将持续开展严查严整。此外,南昌交警将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经销商加大监管力度,不得欺骗消费者。



老年代步车“4宗罪”


  1.老年代步车质量堪忧。车子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2.无法办理牌证。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3.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未经驾驶培训,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交通事故频发。


  4.扰乱交通秩序。电动三轮、四轮车由于未上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其实

早在2018年11月8日

国家六部委就联合发文

要求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


2018年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最后小编提醒各位小伙伴




01

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公安车管部门无法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希望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02

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不知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03

没有使用就没有市场,小伙伴们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以避免损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