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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六项措施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01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五型”政府建设,在已推出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有关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实施六项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新举措。

一、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货汽车登记实行“一证通办”。

6月1日起,外地(含省内外地和外省)居民、单位在我省办理非营运小型汽车(不含面包车)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或者已在我省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不含面包车),在申请办理登记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居住、暂住证明。

对于已在外省注册登记的车辆,来我省办理登记业务时,不符合此次“一证通办”条件,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居住、暂住凭证

二、全面推进金融机构直接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鼓励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使用专网现场办理机动车抵押和解除抵押登记,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具备联网条件的,经申请均应授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增设其他备案条件。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车辆管理所在网上完成比对核查,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以认可,并只审核收存机动车抵押合同,不再审核收存抵押主合同,进一步减便办事流程。

三、全面推进汽车销售企业和市场直接办理车辆登记。

进一步扩大销售企业使用专网现场办理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范围,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使用专网现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公安交管部门除提供专网接入协助外,在本辖区范围内还可以通过“委托查验”、“预约查验”、“上门查验”等方式,对机动车查验提供便利。

四、进一步便利申请临时号牌。

深入推进汽车销售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使用专网在本企业现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经申请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需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均核发最长30日的临时号牌,需要在南昌市内临时行驶的,均核发最长15日的临时号牌。全面开通“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服务,实行临时行驶车号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后台审核、邮寄送达。

五、推行法院直接办理车辆查封业务。

在全省推广与法院专网联接,方便法院按照案件审理和执行需要,直接办理机动车查封和解除查封业务,提升办事效率。车辆管理所应当为法院申请专网和系统接口提供便利,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定期收存相关档案资料。

六、畅通灭失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渠道。

对机动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除外)因故灭失,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的,由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申告及书面说明有关情况,车辆管理所按照规定查询车辆交通违法、事故、通行轨迹等记录,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不再增设其他条件。

下一步,南昌交警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格局,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力助推我市“五型”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