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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开车门撞电动自行车,二轮骑手需提防“隐形杀手”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21   访问量:

停车、开车门、下车

看似平常的动作

稍有疏忽可能会引发致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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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南昌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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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19时10分许,袁*光驾驶赣AD*2Z2号小车在井冈山大道745号门口段非机动车道停车打开车门时,与邓*明驾驶正在该路段由南往北行驶的南昌C8*78E号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挂,造成两车受损、邓*明及电动自行车乘客胡*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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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AD*2Z2号小车驾驶员袁*光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停车打开车门时,未注意路面动态,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南昌C8*78E号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邓*明驾驶非机动车搭载一名年满12周岁以上的乘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袁*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邓*明的行为违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之规定。
经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袁*光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明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胡*兰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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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
上述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
但是如果我们打开网络搜索引擎
不难发现
全国各地因汽车停车后车上人员不注意后方来车
而随意开车门撞上电动自行车事故
同时,也有许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此伤亡
“开门杀”事故已成为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上路一大“隐形杀手”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就是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有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骑车人一下反应不及时撞到车门上。
这类事故发生地一般在道路上,骑车人摔倒后前后车辆若没有及时刹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如何避免“开门杀”

只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距离路牙二、三十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驾驶人开车门时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左驾用右手开车门,右驾左手开),这种方法被称为“荷兰式开门法”。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以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是提醒过往的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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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四周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无特殊情况,不建议后排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

骑车人怎么样躲过“开门杀”?

骑车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