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
对下面这2个问题
存在疑问
右转弯时是否需要
主动避让车辆或行人
法律上有无强制规定
在揭晓答案之前
大家先来看看
几个案例吧
01
案例一
在江苏省昆山市,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当天上午,周*开车从昆山某小区北门驶出,准备右转进入萧林东路。此时,驾驶人陈*驾车正好沿着萧林东路由西向东直线行驶,结果两辆车发生了碰撞,导致直行车侧翻。
民警发现,事发路段没有信号灯。右转车驾驶人已经事先观察到直行车,但是因其已经提前减速,认为直行车也观察到了自己,对方会减速避让,所以没有让行。而直行车驾驶人因为疏于观察,没有发现右转车。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民警认为直行车驾驶人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右转车没有让直行车先行,侵犯了直行车的路权,该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02
案例二
2020年10月18日19时许,王**驾驶宁A号牌小型轿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交叉路口右转时,遇李某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直行)行驶至此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右转车驾驶人转弯过程中,未观察路面情况,未减速避让直行车辆,侵犯了直行车的路权,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03
案例三
2020年2月23日19时33分,艾*驾车行驶至云南省曲靖市一处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毕*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据机动车驾驶人艾*陈述,当其行驶到事发路口时,正与乘车人聊天,疏于对前方路口的观察,右转后才发现前方有直行电动车,制动不及时导致造成事故。
民警现场调查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艾*驾驶机动车右转弯过程中未让毕*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先行,侵犯了该车的路权,艾*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法律法规
01
有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02
无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看到这里
大家应该都明白了
“右转让直行”
这不仅是一种习惯
更是一个强制性规定
另外,很多驾驶员们
在路口经常能看到一些
关于“停和让”的标志标线
相似却又意义不同
下面小编就来考考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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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没分清?
让我们来区分一下吧
一、
禁停标志
可以临时停放,一般指停车后车辆不熄火、驾驶人不下车,临时上下乘客或装卸物品等。
表示禁止停车,无论时间长短,都不能停车。
如果违反上述禁令标志指示违规停车,将会被依法处以罚款。
二
禁停标线
路缘石上涂有黄色虚线,是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标线。长时间停放可能会被劝离,常配合设置禁止长时间停放标志。
路缘石上的黄色实线,这是禁止停车的标线,常配合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如果违反上述禁止标志指示违规停车,将会依法处以罚款、记1分的处罚。
三
路口让行标志
通常设置在驾驶视线较差的路口,驾驶人应停车观察后再通过。
一般放置在视线尚可的路口,需要驾驶人减速看清路况再行驶。
四
路口停车、让行标线

停止线是一条白实线,常见于红绿灯路口。红灯亮时,车辆须在线内停车等待,不可越线。

停车让行线是白色双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组成的,一般设置在路口视线较差的位置,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应停车让主路车辆先行;通常配合设有停车让行标志。

减速让行线是白色双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一般在路口视线较好的位置设置。如前方有车辆和行人通过,则须停车让行;没有行人、车辆,则应减速通过。通常配合设有减速让行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以罚款、记3分的处罚。
五
人行横道预告标线

人行横道预告标线为白色菱形图案。提醒驾驶人小心前方行人,设置在到达人行横道前的道路30-50米处。


六
其他禁止停车的标线
01
网格线

黄色网格线区域,这是禁止停车的标线,黄色网格线大多数出现在某些单位门口或是交叉路口的地面上。
在路口排队通行的时候,如果前方距离不够,应该在网格线外等待,行驶车辆不能轧网格线停车。
02
导流线

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的一种,一般导流线的颜色为白色,与道路中心线相连时,也可以用黄色。同时,标线形式可分为单实线、V形线和斜纹线三种。

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当车辆遇有导流线,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轧线或越线行驶,也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车辆。

日常生活中
我们一定要牢记
这些规则和标志
少一些事故,多一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