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看不见?“掩耳盗铃”:赣ALG0520、赣ALJ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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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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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 挡 标 识
不少驾驶人可谓是动足了脑筋
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遮挡号牌”
以为这样就可以“肆无忌惮"违法
根据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要求
南昌交警持续对电动自行车
遮挡污损号牌、假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今天
小编来曝光一批
近期“花式”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毛巾遮挡
车牌:赣ALG0520
胶布遮挡
车牌:南昌L61397
口罩遮挡
车牌:南昌L61256
车牌:赣ARV9049
车牌:赣ALJ8458
可通过“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底部对话框“政务服务”里的“昌通码”进入“随手拍”、省市交通广播电台举报平台、电话0791-86310122和86312122等渠道进行举报。
一律严查严处!
法律条款:《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在车辆后部指定位置安装,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故意遮挡、污损、折翻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实施故意遮挡、污损、折翻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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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交警执法 故意遮挡号牌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记录,使得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属于妨碍交警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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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多为了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这些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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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车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不少肇事司机往往选择驾车逃逸,由于其所驾车辆悬挂的号牌经过遮挡,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完整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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