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更轻便快捷
但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却把这一特点
当做可以任性骑行的“优势”
在道路上闯红灯肆意通行
不仅干扰正常通行秩序
还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1月23日下午17时许,在丹霞大道与韶州大道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直接闯红灯横穿机动车道,眼看就要“成功”通过路口,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重重摔在路面致受伤。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遇到红灯要停!停!停!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针对这种危险的违法行为
南昌交警坚决予以曝光
车牌:赣ABZ5877
车牌:赣AR7E349
车牌:赣ACJ2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之规定,依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三十元罚款。
可通过“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底部对话框“政务服务”里的“昌通码”进入“随手拍”、省市交通广播电台举报平台、电话0791-86310122和86312122等渠道进行举报。
“闯红灯” 的危害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