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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火车站周边部分道路禁止出租汽车通行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18   访问量:

关于南昌火车站周边部分道路禁止出租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火车站(以下简称“火车站”)周边道路出租汽车的通行秩序,保障道路有序、畅通、安全,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火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实行禁止出租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全天候禁止出租汽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

火车站西广场(出租汽车由火车站地下候客专区驶出站前路除外)、站前路的天佑路口至火车站前广场段(出租汽车专用车道除外)、二七南路的客运段门口至金辉家园门口段、洛阳路隧道西口(南站派出所正对面)至洛阳路的二七南路口段。

二、对出租汽车不按照禁令标志在上述区域和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民警摄像和现场处罚等方式依法进行查处。

三、电子警察设备点位:西广场火车站客运段门口、洛阳路隧道西面、二七南路金辉家园门口、站前路的天佑路口。

四、本通告自2019年2月13日起实施,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依法规范行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