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站南街禁止机动车停放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
为了缓解我市西湖区站南街交通拥堵问题,规范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对站南街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7:00—22:00,禁止机动车在站南街停放(泊位内除外)
二、对不按告示牌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民警手持摄像设备,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三、本通告自2019年3月1日实施,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依法规范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