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23日,下沙窝路(二七北路-龙沙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9月29日,青山湖大道(顺外路-天香园) 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东侧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29日,新联路(希圣路-解放西路)禁止车辆通行。
四、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8月21日,香江中路(解放西路-上海南路)禁止车辆通行。
五、截止2023年5月15日,江纺东二路(江纺南一路—江纺厂前路)禁止行人、车辆南北向通行,东西向通道允许行人、车辆通行;江纺西路(江纺南一路—江纺厂前路)禁止行人、车辆南北向通行,东西向通道允许行人、车辆通行。
六、截止2023年8月10日,民生路(湖滨东路—青山湖大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青山湖大道—民富路—湖滨东路通行。
七、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