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三期)改造工程顺利施工,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20日,福山路(福山小区—八一大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八一大道、坝口路、福山路支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31日,耶苏堂路(象山南路—系马桩街)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永叔路、绳金塔街、象山南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21日,大井头巷(算子桥街—系马桩巷)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孺子亭街、羊子街、系马桩街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16日,东上谕亭街(百花洲横街—渊明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中山路、渊明南路等道路通行。
五、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31日,邓家巷(孺子路—羊子街)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子固路、后墙路、民德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年4月1日-2024年7月10日,湖滨南路(南京东路—洪都北大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洪都北大道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