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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15   访问量:

    为确保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顺利施工,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325日-2024821日,姜村路(解放西路进明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经解放西路、洪都大道、顺外路、东桂路进明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325-2024428日,南昌市第十四中东侧道路(解放西路金源社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经进明路通行。

三、2024325-2024528日,进外村路(解放西路玉带河西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周边小区道路通行。

四、2024325-2024612日,洪校社区北路(洪都南大道墅溪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墅溪路、洪都南大道等道路通行。

五、2024325-2024523日,顺外半边街(新魏路师大南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新魏路、北京西路师大南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325-2024712日,岔道口东路(新魏路洪都中大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新魏路、北京西路洪都大道等道路通行。

七、2024325-2024612日,师大南路(北京西路—洪都大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北京西路洪都大道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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