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3月5日-2024年7月13日,飞燕路(上海路-青山湖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2024年3月6日-2024年6月8日,国威路(国安路-上海北路)分两部分施工。
(一)封闭北侧匝道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封闭南侧匝道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2024年3月5日-2024年6月3日,京海横街(京海路-上海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2024年3月5日-2024年6月3日,佘山路(樟树林路-青山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2024年3月5日-2024年5月13日,王家庄路(五纬路-青山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六、2024年3月5日-2024年5月25日,嘉彭路(彭桥路-南昌搪瓷厂西侧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2024年3月10日-2024年5月29日,京海路(京海横街-嘉彭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