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时未交回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特依法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4月28日
以下车辆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时未交回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特依法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