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31日,抚河中路(站前西路-洪城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机动车可经桃苑大街、桃苑西路、洪城路、前进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31日,洪华横街(月池路-大市场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洪城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