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6月10日-2024年10月28日,京山南路(施尧路-迎宾北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迎宾北大道、警民路、施尧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6月10日-2024年8月29日,豫章后街(象山北路-胜利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阳明路、胜利路、叠山路、象山北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6月10日-2024年8月9日,嫁妆街(象山南路-渊明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象山南路、渊明南路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6月10日-2024年9月28日,桃花路(桃苑大街-洪城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机动车可经抚生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