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青山湖区齐城冈大道、冶金大道、方昌路三条道路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泊位内除外),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