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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9-30   访问量: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2]35号)第一条第二款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七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其驾驶证未及时交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日期

限制年限

1

*

360103167884

3680025887154

2024.09.24

三年

2

*

360103325762

3630028491856

2024.09.24

三年

3

*

360103576212

3600036611456

2024.09.24

三年

4

*

360104109122

3620028475083

2024.09.24

三年

5

*

360103798962

3690039630560

2024.09.24

三年

6

*

360103772128

3610036741133

2024.09.24

三年

7

*

360101448333

3660021262503

2024.09.24

三年

8

*

360104490451

3640039597936

2024.09.24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