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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26   访问量:

为确保南昌市青山湖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121-2025年1月21日,东泰大道(昌安路—昌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昌富路、东升大道、昌安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121-2025年1月15日,东宁路(昌新路—沈桥路)禁止机动车通行;20252月2-2025年319日,东宁路(解放东路—昌新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高新大道、东华大道、沈桥路、解放东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