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20日,贤士一路(南京西路—阳明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南京西路、贤士二路、阳明东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20日,永外正街支路(南京西路—永外正街)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南京西路、八一大道、永外正街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4日,佘山路支路(玉带河—二七北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佘山路、二七北路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0日,戴家路(叠山路—民德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叠山路、苏圃路、民德路等道路通行。
五、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5日,绳金塔街(永叔路—站前西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永叔路、象山南路、站前西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0日,皇殿侧路(上营坊街—中山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永叔路、象山南路、站前西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