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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查处的7起招投标领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2-31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涵盖软件公司员工、评标专家、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法商人在内的一批典型案件。从案件情况来看,上述不法分子唯利是图、相互勾结,窃取贩卖评标专家信息、贿赂评标专家、非法运作工程项目,严重损害营商环境,性质极为恶劣。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其中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社会人员陈军与某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龚都祁共同行贿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结果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期间,陈军与龚都祁合谋,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运作工程招投标项目,由陈军负责与投标单位商谈、收受运作费用;龚都祁负责找评标专家帮忙打高分并在评标结束后向提供帮助的专家支付好处费。2022年11月,陈军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龚都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评标专家、某设计咨询公司法人吴志华收受贿赂、行贿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结果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期间,吴志华多次与评标专家合谋,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吴志华为其本人公司或所挂靠的公司非法获取工程项目,多次向评标专家行贿。2022年9月,吴志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某软件公司南昌分公司原员工黄文窃取贩卖评标专家信息案件。经查,黄文于2014年入职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件开发和维护的软件公司,担任系统维护工程师。2017年9月,黄文因非法通过系统权限打印项目评标专家信息并进行贩卖获利被公司开除。此后,黄文仍不思悔改,与该公司同事杜某某(另案处理)、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内外勾结,采取技术手段多次窃取、贩卖项目评标专家信息。2022年8月,黄文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评标专家、某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淑艳收受贿赂操纵招投标结果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刘淑艳多次利用担任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的职务便利,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与其他评标专家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利用招标代理的工作便利,多次与其代理项目的评标专家合谋,利用评标专家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贿赂。2022年11月,刘淑艳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4个月。

5.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安闵光伟收受贿赂、非法贩卖评标专家名单信息案件。经查,2021年期间,闵光伟在交易中心从事保安工作期间,和不法专家合谋,利用评标专家的职务便利,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多次非法购买涉密的评标专家名单信息并转卖他人谋利。2022年11月,闵光伟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6.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朱樟洪收受贿赂非法贩卖评标专家信息案件。经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朱樟洪利用在交易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将涉密的评标专家名单信息贩卖给他人谋利。2022年11月,朱樟洪被留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

7.评标专家吴洁琼收受贿赂操纵招投标结果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期间,吴洁琼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利用担任评标专家的职务之便或通过充当掮客向其他评标专家打招呼方式,非法运作项目。2022年11月,吴洁琼被留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

上述7起典型案件涉案人员,有的是充当“掮客”的招投标代理,有的是窃取评标专家信息的软件公司员工,有的是收受贿赂的评标专家,有的是内外勾结的公职人员,有的是充当“金主”的不法商人,虽身份各异,但都唯利是图,见钱眼开,藐视法律法规,践踏法律尊严,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营环境,影响了地方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市监委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鲜明态度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招投标领域标本兼治,形成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释放严监管、强震慑的信号,强化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教育、管理,依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坚决打击遏制破坏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监管机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日常监督、集中检查、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特别是要推动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要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各种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服务企业不力等“怕慢假庸散”“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清除优化营商环境“绊脚石”。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既要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又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