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一、 办理事项
注册登记
二、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 审批类型
一审一核制
四、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明》);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原件;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5、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收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6、国产机动车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
7、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8、办理警车,还应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
9、办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还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10、办理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还应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原件;
1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12、机动车标准照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
一、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提交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原始来历证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不提交原始来历证明。
三、申请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办理流程
(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上线检测→交费、照相→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查验机动车(查验通道)→业务受理(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选号→领证→领取号牌(青山湖区民营大道236号省厅牌照厂)。
六、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1、汽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 元/副 | 100.00/80.00 | ||
2、挂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 元/面 | 50.00/30.00 | ||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 元/副 | 40.00/25.00 | ||
4、摩托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 元/副 | 70.00/50.00 | ||
5、机动车临时号牌 | 元/张 | 5.00 | ||
6、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元/本 | 10.00 | ||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元/本 | 10.00 | ||
8、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 元/本 | 10.00 | ||
9、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单独补发) | 元/个 | 1.00 | ||
10、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元/本 | 10.00 | 发改价格[2017]732号 | |
1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元/本 | 10.00 |
八、联系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12123,传真电话0791-8380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