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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登记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8-31   访问量: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转入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转入登记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审批类型
一审一核制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档案;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6、机动车标准照片。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
一、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办理流程
环保部门核查尾气排放标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上线检测→交费、照相→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查验机动车(查验通道)→业务受理(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选号→领证→领取号牌(青山湖区民营大道236号省厅牌照厂)。
六、办理地点
南昌市车管所(昌北下罗)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1、汽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100.00/80.00
 
2、挂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面
50.00/30.00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40.00/25.00
 
4、摩托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70.00/50.00
 
5、机动车临时号牌
/张
5.00
 
6、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本
10.00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本
10.00
 
8、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本
10.00
 
9、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单独补发)
/个
1.00
 
10、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元/本
10.00
发改价格[2017]732号
 
1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元/本
10.00
 

 
八、联系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12123,传真电话0791-838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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