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为您服务
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违法记分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2   访问量:

全市已设立了42个公益活动点,群众可就近参加公益减分活动,参加公益活动流程:
一、工作流程中注意事项
    (一)申请
       1、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法减分,但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地(南昌本地驾驶证)申请。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前一天在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选择确认公益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3、网上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不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本人现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工审核。
       4、工作人员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当事人身份确认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5、实人认证通过的,系统将自动核查当事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申请条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申请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原因。
       6、机动车驾驶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应当在公益活动时间开始前一天取消活动申请,每个记分周期内允许取消两次。对于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的,当前记分周期内不允许再申请参加公益活动。
(二)参加公益活动
       1、申请公益活动的驾驶人用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活动现场参加公益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签到签退。
       2、签到时,当事人应当采集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叠加水印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GPS信息等)并进行人脸识别比对。
       3、活动结束后,当事人应当进行签退,签退时采集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叠加水印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GPS信息等)并进行人脸识别比对。
       4、签到或签退时人脸识别比对不通过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确认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5、公益活动完成后,统一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对于公示期内存在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记录并作废该公益活动记录,并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6、公示期后,对于无异议的公益活动记录进行减免记分,一次1分,减免记分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二、不予通过办理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活动将不予通过: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
    9)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

(二)黑名单管理

 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不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参加学法减分。
广大驾驶员朋友在使用“12123”学法减分系统,如需咨询,可拨打电话“12123”拨“5”号键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