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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市民举报车窗抛物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2-19   访问量:


2023年全年,全市共收到车窗抛物举报信息609条,核实确认有效信息415条,处罚到位261起,处罚金额48660元发放举报信息奖金17900元
据了解,为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积极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卫生意识,自觉革除不良陋习,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自2022年底开始,市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协作,依法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调取相关监控并锁定实施“车窗抛物”的行为人及证据,依法依规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定期通报到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对当事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锁定,上报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整治办公室,由市创文办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同时,采用“敲门行动”,即城管执法、公安交管、属地派出所、属地街道社区等多部门联合行动,上门找到当事人,要求其配合行动,接受处理处罚。
此外,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向社会公布,积极鼓励群众通过移动监控设备、手机、行车记录仪等,对驾车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对举报人单次发放50元奖励金,一年内领取奖励上限不超过1000元。
如果你在路面看到车窗抛物
交通违法现象
记得举报!举报!举报!

鼓励举报

南昌交警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车窗抛物整治行动,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于有效举报,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50元的奖励。

车窗抛物违反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投放到相应类别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

城管部门将依据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车窗抛物举报平台

每一位小伙伴都可以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过程中来,共同打击道路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伙伴如果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并发送到邮箱zdccpwjb@163.com进行举报。有效举报内容包括图片、视频画面清晰、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同时需在邮件里注明违法时间、地点、被举报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


车窗抛物行为人在7个自然日内,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锁定,并上报南昌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整治办公室,由市创文办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