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举报
南昌交警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车窗抛物整治行动,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于有效举报,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50元的奖励。
车窗抛物违反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投放到相应类别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
城管部门将依据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车窗抛物举报平台
每一位小伙伴都可以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过程中来,共同打击道路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伙伴如果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并发送到邮箱zdccpwjb@163.com进行举报。有效举报内容包括图片、视频画面清晰、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同时需在邮件里注明违法时间、地点、被举报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
车窗抛物行为人在7个自然日内,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锁定,并上报南昌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整治办公室,由市创文办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