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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在眼前的标识牌愣是看不见?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6-24   访问量: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为了图方便

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在车流中穿梭

最终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爱我英雄城 见我文明行”

文明交通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

南昌交警持续对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

看看都有谁“上榜”!

01  赣AG104**

02  赣ARD02**

03  赣ARU96**

04  南昌G084**

无视旁边醒目的标牌标语

依旧驶入机动车道?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不做违法“骑”士!

争当安全“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