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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延续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11   访问量:

为确保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延续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截止2024年4月14日,火电路(南昌市鑫隆起重安装有限公司出入口-青云谱北路)禁止车辆通行。

二、截止2024年4月20日,嘉鹏公寓东/南路、聆江二路(上沙窝-二七北路)、二纬路、601支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截止2024年4月24日,渔业路(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南侧道路-洪城路)禁止车辆通行。

四、截止2024年4月25日,南昌仓巷(象山南路-禾草街)禁止车辆通行;桃花路(朝阳洲中路-桃苑大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通行;吉水仓街(船山路-抚河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截止2024年4月26日,赣通路(朝阳环保公司-洪城路)禁止车辆通行。

六、截止2024年4月28日,石厂街(瓷器街-民德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截止2024年4月30日,新洲路(中山西路-孺子西路)、国康路(国泰路-国威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通行;安石路(建设西路-朝阳映象出入口)、三纬路(一经路-三经路)、赣桥南路支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城南大道(墅溪路-解放西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通行。

八、截止2024年5月5日,京山新街(京山新园-三店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九、截止2024年5月10日,上沙沟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截止2024年5月20日,朱湖路(青山南路-起凤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一、截止2024年5月30日,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东侧道路(解放西路-金源社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三经路(二七北路-龙沙路)、湖坊工业园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南京东路(上海北路-玉带河)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通行。

十二、截止2024年5月31日,江纺厂前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通行;上坊路(南京东路-北京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三、截止2024年6月30日,华安社区南路、贤士二禁止机动车通行。

十四、截止2024年8月13日,月池路(洪城路-灌婴路)禁止车辆通行。

十五、截止2024年10月23日,建设西路(抚生路-抚河)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通行。

十六、截止2024年10月31日,永外正街禁止机动车通行。

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