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红谷滩区扬帆东街、集嘉坊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扬帆东街、集嘉坊路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帆东街(九龙大道至怀玉山大道段)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集嘉坊路(龙兴大街至景德镇街段)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广大市民及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6年11月2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1日